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1  来源:湖南省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优势作用,全面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系列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篇体现了中办国办《意见》要求,立足新时代全省关工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梳理全省各级关工委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了4大方面、17条具体要求和任务举措,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要求,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立德树人、发挥“五老”作用、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着力推动新时代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重点任务,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进传承红色基因工程、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关工委在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着力,不断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意见》指出,要不断提升新时代关工委建设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巩固拓展组织体系,推动关工委组织向村民小组、农村屋场院落和社区居民楼栋延伸。加强省直机关单位关工委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关工委组织覆盖面,支持城市经济园区、行业商会、干休所等组建关工委组织。要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在巩固提升已有全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继续遴选一批有重要历史意义和教育价值的革命遗址、纪念场馆,以及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艺术馆、少年宫等,按规定命名为湖南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提高利用率和青少年参与度。要推进工作品牌建设,着力培育和形成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体现地域特点的新品牌,创新品牌内容形式,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提升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要注重理论研究,县以上关工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系统专题调研。要加强宣传工作,完善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浓厚氛围。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关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党建带关建要求,将关工委工作融入党建工作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在离退休人员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建立关工小组,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动员推荐新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热心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加入关工委组织。加强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建设,关工委日常工作由同级党委负责老干部工作的部门承担,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要落实必要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加强服务保障,为各级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设施等必要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按同级公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保障其交通、工作餐等方面的必要工作经费开支,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特别是基层“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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